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深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措施》的補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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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時間:201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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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描述】深建市場〔2013〕135號? 各有關單位: 為規(guī)范行政行為,簡化辦事程序,促進固定資產投資,根據我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總體思路,現就我局《關于深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措施》(深建市場〔2012〕72號)執(zhí)行中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條件? 簡化建設工程招標前置條件。對于已辦理計劃立項或備案手續(xù),但用地、規(guī)劃許可等手續(xù)尚不完備的項目,只要滿足招標的相關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關于深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措施》的補充通知
【概要描述】深建市場〔2013〕135號? 各有關單位: 為規(guī)范行政行為,簡化辦事程序,促進固定資產投資,根據我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總體思路,現就我局《關于深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措施》(深建市場〔2012〕72號)執(zhí)行中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條件? 簡化建設工程招標前置條件。對于已辦理計劃立項或備案手續(xù),但用地、規(guī)劃許可等手續(xù)尚不完備的項目,只要滿足招標的相關
- 分類:兄弟省市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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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fā)布時間:2013-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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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情
深建市場〔2013〕135號
各有關單位:
為規(guī)范行政行為,簡化辦事程序,促進固定資產投資,根據我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總體思路,現就我局《關于深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措施》(深建市場〔2012〕72號)執(zhí)行中的有關問題補充通知如下:
一、關于建設工程招標條件
簡化建設工程招標前置條件。對于已辦理計劃立項或備案手續(xù),但用地、規(guī)劃許可等手續(xù)尚不完備的項目,只要滿足招標的相關技術條件,招標人可先行辦理招標手續(xù),但招標人應出具承諾函,自行承擔因項目投資、規(guī)模、用地、規(guī)劃條件等發(fā)生變化導致招標失敗而需重新招標的風險。
二、關于招標備案
實行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告知性備案制度。招標人對招標公告與招標文件的真實性、合法性負責。招標人應當將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報建設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對具備招標條件的,建設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應當出具收文回執(zhí),并在深圳(樓盤)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發(fā)布。
招標人應當在招標公告和招標文件中提醒所有潛在投標人,如對招標公告、招標文件內容有異議或投訴,應當在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規(guī)定的投訴時限內,向招標人、建設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招標人、建設或者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收到相關投訴或異議后應當及時處理,必要時可組織召開聽證會或專家論證會。對違反規(guī)定的,招標人應予以糾正,并重新發(fā)布招標公告與招標文件。
三、關于施工總承包大標段招標
房屋建筑工程施工原則上采用總承包方式招標,但下列工程可單獨組織招標:
(一)“三通一平”工程、土石方、基坑支護、樁基礎、邊坡處理、軟基處理等地基與基礎工程;
(二)二級及以上資質企業(yè)承接范圍內的幕墻工程、鋼結構工程、智能化工程、裝修工程;
(三)大型設備(含機電)安裝工程;
(四)機場、醫(yī)院、影劇院、體育館、實驗檢驗機構等項目中的特殊專業(yè)工程。
施工采用大標段總承包方式招標的,暫估部分工程估價累計不得超過招標工程總價的30%;不采用大標段總承包方式招標的,暫估部分工程估價累計不得超過招標工程總價的10%。
鼓勵道路、橋梁、水務、軌道交通等市政基礎設施工程采用大標段總承包方式招標。
四、關于工程變更與新增工程
已包含在原招標范圍或承包合同內的工程,因工程變更等原因導致造價增加的,建設單位可在辦理相關工程變更及備案手續(xù)后,委托原承包單位(含勘察、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繼續(xù)實施。因上述變更使得原承包單位資質不符合要求的,應當重新招標確定新增部分項目的承包單位;
未包含在原招標范圍或承包合同內的新增工程,應按規(guī)定另行辦理新增工程招標等發(fā)包手續(xù)。
建設單位采取將工程項目化整為零或先以小項目發(fā)包,卻在實施過程中通過追加工程或投資、工程變更等方式有意規(guī)避招標的,依法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五、關于預選承包商
深圳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商在符合招標項目承接工程資質等級要求的情況下,可不受組別限制承接工程;中央及省屬企業(yè)投資工程以及總承包單位分包工程,可在《深圳市政府投資工程預選承包名錄》外選擇承包商,但該承包商應在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登記手續(xù),領取數字證書。
任職項目數量達到規(guī)定限額的注冊建造師和注冊監(jiān)理工程師,不得違反規(guī)定作為擬派項目管理班子人員參與其他項目投標,否則作廢標處理。
六、關于監(jiān)理取費
工程監(jiān)理服務收費原則上按不低于國家規(guī)定的基準價執(zhí)行,建設單位可在招標文件或承包合同中設置績效考核或履約評價獎懲條款。
七、關于截標時間
自招標文件開始發(fā)布之日至提交投標文件截止之日一般不得少于20天,但采用直接抽簽法定標的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
八、關于清標與定標委員會組建
招標人可以在評標委員會評標后,組織本單位專業(yè)人員對投標文件進行清標,并向定標委員會提交清標報告,定標時間可相應順延。
定標委員會應當由招標人或聯(lián)合項目業(yè)主單位組建,定標委員會成員應為招標人或項目業(yè)主單位在職在崗員工,招標人不得委托外部咨詢機構定標。
施工招標的定標委員會由9名以上單數成員組成,建設工程貨物與服務招標的定標委員會由7名以上單數成員組成。因招標人人數難以滿足定標委員會人員數量或專業(yè)要求的,財政性資金投資工程的招標人可從本系統(tǒng)上下級主管部門、項目業(yè)主單位或系統(tǒng)外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中確定成員;國有資金投資工程的招標人可從與其有利益關系的母公司、子公司人員中確定成員,但招標人成員所占比例不應少于定標委員會人員總數的2/3。
九、關于票決定標法的適用
以下招標項目可以采用票決定標法定標,包括直接票決定標和逐輪票決定標:
(一)非財政性資金投資的招標項目;
(二)實行邀請招標的項目;
(三)采用BT(建設-移交)、BOT(建設-運營-移交)、EPC(設計-采購-施工)、代建總承包等模式建設的財政性資金投資的招標項目;
(四)建設工程貨物與服務招標項目(包含工程監(jiān)理、方案設計招標)。
(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施工招標項目:
1、建筑高度200米以上,單跨跨度48米以上或者單體建筑面積20萬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2、高度150米以上的構筑物;
3、深度或者高度15米以上的深基坑或者邊坡支護;
4、軌道交通主要工程;
5、甲級體育場館、影劇院、候機樓、會展中心等大型公共建筑工程。
取消《關于深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措施》(深建市場〔2012〕72號)文中有關總承包工程估價在5000萬元人民幣以下(含5000萬元)或專業(yè)工程估價在2000萬元人民幣以下(含2000萬元)、一次性業(yè)主招標的工程評標定標方法使用的限制。
十、關于評標與定標異議的處理
招標人或投標人對評標委員會的評標提出質疑涉及廢標認定的,由招標人抽取評標專家組成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復議所作結論為最終處理意見。招標人或投標人對評標委員會的評標提出質疑不涉及廢標認定的,評標委員會應當對質疑事項作出書面說明,并提交招標人組建的定標委員會作為定標參考。
采用票決抽簽或票決定標法定標的項目,定標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標人可以重新組建定標委員會,按照原招標文件確定的定標方法,從評標委員會評審合格的其他投標人中確定中標人,也可以重新招標。原采用票決抽簽的項目,可以直接在原票決進入抽簽環(huán)節(jié)的其他投標人中重新抽簽確定中標人,但原票決進入抽簽環(huán)節(jié)的其他投標人數量不足3名的應當票決補充相應數量投標人:
(一)中標人放棄中標資格或者拒不簽訂合同的;
(二)中標人不按照招標文件要求提交履約擔保的;
(三)中標人存在影響中標結果等違法、違規(guī)行為的。
十一、關于建設工程貨物與服務(含勘察、設計、咨詢等)招標投標
(一)貨物與服務類工程評標委員會成員為5人以上單數,招標人可委派一名代表。
(二)建設工程貨物與服務招標采用票決抽簽定標法定標的,招標人可票決3家或以上投標單位進入抽簽程序(如需確定多名中標候選人的,進入抽簽環(huán)節(jié)的投標人數量應當中標候選人數量+2)。
(三)勘察工程原則上應單獨招標,招標文件不得設定與勘察資質無關的其他資質要求。
(四)方案設計招標工程可以進行資格預審。資格預審由招標人組織實施,通過資格預審的正式投標人數量不得少于5名,潛在投標人數量為5名及其以下的,不得進行資格預審。
方案設計招標工程評標委員會的評標專家由招標人于評標前3日從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設立的專家?guī)熘须S機抽取,也可由招標人直接邀請中國科學院或中國工程院院士、設計大師或在設計行業(yè)的資深專家參加評標。
方案設計招標工程評標委員會推薦1-3名中標候選人。對推薦了有排序的中標候選人的,招標人應當直接確定排名第一的中標候選人為中標人;評標委員會推薦無排序的中標候選人的,招標人采用票決定標法定標。
方案設計招標工程,招標人應自收到評標結果后30日內進入交易服務中心進行定標。招標人不能按時定標的,應當通過深圳市建設工程交易服務網公示延期定標原因并明確最終定標時間。
本文自2013年8月20日起施行,《關于深化建設工程招標投標改革的若干措施》(深建市場〔2012〕72號)與本文規(guī)定不一致的,以本文為準。
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
2013年8月14日
源自:深圳市人民政府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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